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4年2月底购买林溪上苑小区,商品合同上写2024年7月25号交房,现逾期99天于2024年11月2号交房,交房当天没有见三证一书一表,让交物业费,说不交物业费不能拿钥匙,我们买的房子是买开发商的,物业为啥能拿着老百姓拿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的钥匙,2024年7.25号开发商承诺交房前一周给答复,直到交房也没任何答复,逾期99天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的赔付来赔付我们老百姓,而是在收房的时候拿出一个文件补偿3个月物业费,签字
后不能在向开发商追究延期事件,不按合同执行,2024年11.2号开发商给的回复是开发商没延期,说政府给的文件上是没延期的,拿着政府给开发商的文件来给我们老百姓说政府支持开发商延期。我们老百姓的利益权益谁来保障。开发商说让我们去有管部门咨询她们有没有延期,说政府或者法院判定他们延期了,处罚多少都接受处罚,希望政府部门帮帮我们。
2.代还月供
本人没付钱的是候说有代还月供,钱付过后,问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取消了,既然取消了,买的时候不说取消,还打着代还月供的广告,属于欺骗老百姓不,肯定不只我一个人被骗。
3 开发商挪用首付款
2024年2.28号去付的首付款,付之前还问是不是政府监管账户,售楼部公示的监管账户工作人员说不能用了,不是我买的楼栋的账户,给了一个开发商的账户,说是监管账户,后面购房合同迟迟不给签才知道,钱没到监管部门,希望政府领导帮帮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