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协议
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住房保障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平政〔2024〕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中心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平顶山市域内设有常驻办公地点的律师事务所1家。

二、应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依法在平顶山市司法行政机关登记设立,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10名,专业结构合理,具备民事合同管理、行政协议管理、房产事务等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3.行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4.能够组建3-5人专属法律顾问团队,成员相对固定,明确1名主办律师全面负责对接服务。

(二)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法律;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连续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熟悉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

3.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能保守工作秘密;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三、服务内容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民事合同、行政协议等法律文书;

4.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5.接受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8.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9.协助处理重大案(事)件和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

四、招聘流程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自愿择优”的原则,依次开展: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估→集体研究→公示公告→确定聘方→签订合同→备案上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法律顾问应聘申请表(从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s://fczx.pds.gov.cn/下载,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所证明;

3.专职律师名单、执业证书复印件,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承诺书;

4.法律顾问团队成员简历、执业证书复印件,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5.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流程、保障措施、收费标准);

6.近3年业绩证明、行业荣誉证书等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17:00止。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谢绝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

(四)报名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兴平路交叉口市房产事务中心办公楼4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杰,联系电话:0375-2636117、13653757388。

六、其他事项

1.应聘律师事务所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者解除合同并追责;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律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3.服务期限、费用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期满后,对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合格且无其他不适宜续聘情形的予以优先续聘。

七、公示平台

本次招聘公告、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s://fczx.pds.gov.cn/)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法律顾问应聘申请表

 

平顶山市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