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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新规!2026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5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2026年第6号公告,全新修订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下文简称新规)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TSG 08-2017同时废止。

本次修订并非简单条款优化,而是严格对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核心围绕“压实主体责任、闭环风险管控、细化操作标准、明确追责依据”四大目标,彻底解决以往电梯管理责任模糊、流程不规范、隐患整改不到位、救援推诿等行业痛点。

 

2026电梯新规落地:

物业企业必须盯紧的六大核心变化

 

一、根本性转变:物业被明确为电梯安全第一责任人

 

新规最核心的突破,是从法规层面彻底压实物业(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过去,不少物业企业在电梯管理中常以 “中间人” 自居 —— 设备产权属于业主、维保工作外包给第三方,遇到问题习惯直接联系厂家或维保单位。新规直接打破了这种模糊定位:住宅电梯的第一责任人,就是物业企业本身。物业不再是 “帮忙协调” 的角色,而是必须对电梯安全承担管理、监督、应急处置的完整责任链。

同时,新规也扭转了 “签了维保合同就万事大吉” 的错误认知:维保不到位引发事故,追责维保单位;但物业巡检、隐患处置不及时导致的问题,将直接追究物业安全员的责任,责任链条清晰、追责路径明确。

 

二、三级责任体系:从“集体负责”到“人人有责”

 

新规彻底终结了“集体负责=无人担责”的模糊状态,构建了“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三级责任链条,实现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人。

主要负责人(法人/实际控制人):对电梯安全负总责,新增建机制、配人员、保履职等法定职责。

安全总监(高级管理层成员担任):承担监督执行、隐患审核、重大风险上报等9项法定职责,直接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安全员(逐台绑定):新规强制要求每一台电梯都必须明确专属负责的安全员,实现“一机一责任人”,对日常巡检、维保监督、隐患上报承担直接执行责任。

此外,使用单位必须按设备数量、使用特性配足安全员;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电梯、公众聚集场所 30 台及以上电梯的使用单位,安全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时,也将重点询问安全员对电梯状况、风险点和维保细节的掌握程度。

 

三、常态化管控:“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写入法规

 

新规彻底告别了 “平时不管,年检突击” 的粗放管理模式,“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成为物业企业的法定义务。 

使用单位必须编制并动态更新《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归档,否则将直接被认定为履职不到位。

 

四、维保与检测:多项硬指标成为法定要求

 

1.维保周期零容忍

电梯必须每15天进行一次维保,无例外。维保记录须经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严禁虚假维保、事后补签。各地正在推广电梯“无纸化”维保,通过人脸识别、GPS定位、拍照打卡、时长控制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维保工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自行检测法定化

使用单位须在检验周期到期前完成电梯自行检测。检测合格后,须到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检测报告纳入电梯安全档案统一管理。

3. 老旧电梯管控

使用满15年的电梯,每年必须做安全评估;超设计使用年限电梯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同时满足:检验/评估合格 + 安全总监同意 + 主要负责人批准 + 办理变更登记。评估不合格的电梯,必须报废或改造。

 

五、应急响应与日常值守:细节决定合规底线


24小时值守:紧急报警装置或求助电话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并有专人24小时值守。

应急硬时限:困人报警后,维保单位30分钟内必须到场救援,超时追责。

应急预案:必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困人故障须按规定程序救援并上报。

使用标志:登记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电子或纸质)、应急救援电话、安全注意事项必须置于轿厢内醒目位置,严禁遮挡、涂改或过期未换。


六、红线行为:这些操作一律严禁


新规明确划定了多条 “高压线”,一旦触碰将面临严厉追责:

带病运行:发现严重隐患(如安全回路短接、制动器失效)必须立即停梯,严禁继续使用;

维保造假:虚假维保、代签记录、漏保等均属违法行为;

值班脱岗:24小时值守人员不得脱岗。

 

新规正式落地实施,标志着电梯安全管理全面迈入 “严刑峻法” 监管新阶段。对物业企业来说,这不仅意味着合规管理成本的提升,更是对服务专业能力的全面检验。唯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台账资料留存、抓实抓细日常安全管控,方能在全新监管态势下稳健经营、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