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房地产市场政策汇编
一、住建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12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提升住房品质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取得显著进展,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性住房率先建成“好房子”,商品住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取得明显进展,形成有效支撑住房品质提升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
二、四川绵阳再推房地产新政:新推三类购房消费券,单套优惠最高2万元。首次购房消费券。1.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8日,在绵阳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个人,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首次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2.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在绵阳市出售旧房并完成产权过户的个人,自出售旧房之日起六个月内,于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8日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以旧换新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3.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9月8日,绵阳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城中村改造及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项目中,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征收)人,并在此期间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申领房票安置额外购房消费券,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4.新政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升至100万元、120万元;二孩、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按照20%、30%的比例上浮;持有“科技城人才卡”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更是提高至180万元等等。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25个基点。以公积金贷款120万元、贷款年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调整后,首套房贷款节省利息57100.85元,二套房贷款节省利息59070.01元。
四、2026年“国补”扩容加装电梯。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2026年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中,明确为老旧小区居民带来一项利好:加装电梯被正式纳入民生领域设备更新支持范围。同时,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补贴也不再“一刀切”,而是调整为按电梯层(站)数分档补贴,让资金支持更精准地匹配不同楼层的改造需求。
五、广东韶关购房新政最高补贴12万。韶关市近日出台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其中提出农业转移人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户可获全额契税补贴;烈属家庭购房补贴12万元;退役、现役军人分别补贴1万元、2万元;韶关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分别补贴1万元、2万元;在韶教职工、医护人员、消防员和公安民警及港澳居民购房各补贴1万元。
六、南京人才新政重磅升级!最高10万补贴+2000元/月房补。南京市发布三项人才新政,包括《南京人才政策2.0》《紫金山英才计划宁聚项目》和《南京市青年人才房票政策》。新政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宁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学士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同时扩大住房租赁补贴范围,博士2000元/月、硕士800元/月、学士600元/月,大专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七、上海发布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免新规。今年起,上海市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公告,六类情形可申请减免:进入破产程序且土地闲置的;因自然灾害等导致重大损失的;承担市政公用事业且亏损的;从事公益活动的非营利组织亏损的;从事鼓励类产业或创新平台亏损的;但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得享受减免。
八、沈阳优化5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1月7日,沈阳市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化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26年1月起实施5项优化政策,包括将15%最低首付款比例、使用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贷两项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放宽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贷已偿还年限限制,将“商转公”贷款比例限额由房屋价格的60%提高到80%,同时把新市民、青年人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1.3倍的政策适用范围,从新建商品房扩大至新建商品房和二手自住住房,旨在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九、长沙开展规范房地产领域平台、自媒体行为联合行动。此次整治范围涵盖在长沙登记设立或以长沙房产为主要运营对象,通过短视频、直播、公众号等形式从事房地产信息发布、咨询、交易促成等经营活动的机构及个人账号,采取跨部门协作、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长沙市范围内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网络平台和自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治。
十、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符合条件可展期5年。1月9日,多位全国性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证实,本周监管部门对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下发了最新的政策指导。其核心在于,对已经进入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项目,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可在原贷款银行进行展期。受访银行人士表示,这实际意味着相关贷款可展期5年。而在此前,此类贷款的展期只能是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也就是最长两年半,到期之后不能再展。
十一、三亚拟出新规严管商品房资金 现售项目须入监管账户。1月11日,三亚市住建局发布《三亚市商品房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现售商品房项目纳入统一资金监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2月5日。办法明确,土地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开发企业须与职能部门签订准入协议,约定以基本存款账户作为现售项目唯一资金账户,全部开发建设及销售资金须入账;预售项目仍按海南省现行规定执行。税务、人行、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将共享账户信息,商业银行发现购房款流入非监管账户须即时上报。销售环节实行“双录”制度:签约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需录音录像,承诺购房款转入监管账户,影像资料作为网签备案必备文件;现房网签前,主管部门须通过银行系统确认房款已入监管账户。对设抵押项目,分批解除抵押后方可网签,严防“带押销售”。
十二、宁夏银川市出台8项举措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明确对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周边商品房销售价格联动确定住宅用地评估价格,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并明确土地性质变更、分割转让、分期开发、“带押过户”等适用情形,着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根据措施,银川市对生育二孩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限额基础上额外上浮20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额外上浮30万元,助力多子女家庭改善居住条件。银川市还从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使用范围、贷款年限、业务办理4个方面拓宽政策惠及范围。比如,婚前已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婚后可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使用场景延伸至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购房,同时可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契税;顺应延迟退休政策导向,将男女职工公积金贷款年限均延长5年;优化“商转公”办理机制,允许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直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三、网传天津新房成交价浮动不得超备案价10% 多方回应称属实。社交平台近日流传一份天津市某楼盘的内部通知。通知称,住建部门将统一对天津市新建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进行管理,以响应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要求。具体要求是:各家开发企业的成交价格上下浮动不超过备案价的10%,否则将无法开具商品房网签合同。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咨询天津市津南区、东丽区住建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1月9日的确召集开发企业传达了相关会议精神,主要是为了(防止)新房销售价格过快下跌。记者从多家房企内部人士处获悉,天津市住建部门当日召集市场主要开发企业开会,并要求将消息传达到各个楼盘。
十四、湖北咸宁出台政策:城区内购房最高享15万补贴。湖北省咸宁近日推出购房补贴新政,提出2026年前购买90㎡以上新房可享多重优惠。户籍类型决定基础补贴金额(1-4万),二孩/三孩家庭最高额外领4万 人才购房补贴2-10万,老年人+高品质住宅再叠加优惠,总补贴可达15万。
十五、中央三部门支持居民换购住房。1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十六、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1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如下: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3.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七、1月LPR报价出炉:5年期和1年期利率均维持不变。1月20日,1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出炉:5年期以上LPR为3.5%,上月为3.5%。1年期LPR为3%,上月为3%。
十八、住建部、自然资源部发文: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1月20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需求,对拟实施城市更新区域的详细规划进行评估、优化。可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采取技术修正、优化调整等方式优化原有详细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下简称“一张图”)实施监督。可结合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方式,制定简化详细规划修改程序。可结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正面清单和管控要求,经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符合正面清单的,即视为符合详细规划。
十九、海南城市更新行动方案出炉。海南省住建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方案》,明确两阶段目标:2027年底前打造20个重点片区样板、5个以上活力街区;2030年前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形成可持续更新模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打造特色城市样板。
二十、以购为主,今年湖南拟收购超200万平方米存量房用作保障房。1月22日召开的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2026年湖南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力度,计划全年收购存量商品房200万平方米以上,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
二十一 、湖南湘潭出台七条措施稳楼市:发放购房补贴。1月20日,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鼓励住房消费、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盘活存量开发土地、推动非住宅去库存、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七个方面精准施策,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十二、广东宣布:20城商业用房首付降至三成。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官方公众号1月21日下午发布《广东省内20个城市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宣布20个城市商业用房首付降至三成,政策自2026年1月21日起执行。
二十三、禁止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深圳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1月23日,深圳发布《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37条,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闭管理、使用监管等内容。
二十四、深圳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1月23日,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深圳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对深圳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以下调整: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在政策下限基础上,辖内各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具体首付款比例。上述政策自2026年1月23日起执行。
二十五、今年湖南将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机制。1月22日召开的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湖南将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机制,破解征拆安置难题。2026年,湖南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优化政策工具箱,推动房地产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按照部署,今年湖南省住建厅将指导各地精准摸排返乡、创业、教育、改善性等置业需求,持续开展促销活动,推动住房需求有序释放。
二十六、西安市查处一批公租房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账号。
二十七、辽宁省房协举办“好房子”建设倡议书发布会。辽宁省房协副会长兼秘书长田天代表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和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发布了《辽宁省“好房子”建设倡议书》,并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进行深入解读与宣贯。
二十八、湖南:推进利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安置房和大学生宿舍等工作。1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2026年一季度经济实现平稳起步的若干举措》。其中提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利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安置房和大学生宿舍等工作。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围绕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组织各地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安居芙蓉·畅购好房”促销活动。实施住房品质提升工程,满足人民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开展省市两级债券融资调研走访活动,加大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力度。深入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不少于2家。
二十九、天津公积金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1月26日,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贷款办法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将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0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100万元,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分别由120万元、50万元提高至144万元、120万元;将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调整为不高于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延长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将二手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
三十、南京: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全年盘活存量房产10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既有库存商品房全部纳入房票超市。1月2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其中提出,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计划。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加快湖南路、南湖等重点片区更新。围绕文旅、产创、商业、社区等四种主导类型,打造长江路、元通等活力中心区。完成22幢城市新增在册危房治理任务、60条街巷整治提升工作,打造12条精品街巷,推进既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3000台以上。实施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新一轮行动,研究出台更大力度支持盘活存量资产一揽子政策,聚焦国资盘活、载体利用等重点领域推动探索突破,全年盘活存量房产100万平方米以上。
三十一、广东:2026年将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1月26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广州开幕,广东省省长孟凡利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6年将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推动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盘活利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集,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提升房屋品质和物业服务质量。鼓励推广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做大做强建筑业。
三十二、国家三部门: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三部门表示,将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围绕“降成本”,支持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2年缴清。
三十三、湖南湘西州将举办新春房交会:购房补贴+送车位。按照部署,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凡在湘西州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及非住宅(包括商业、办公楼及其他)的,由州财政按照购房者已缴契税的20%给予购房补贴。
三十四、国办:鼓励地方结合消化存量房地产等政策落实,支持旅居项目用地和服务设施建设。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培育一批旅居目的地城市(区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挥相关财政资金、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完善旅居目的地基础设施,推动存量设施提升改造。依法盘活用好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鼓励地方结合消化存量房地产等政策落实,支持旅居项目用地和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特色旅居细分市场,培育高品质旅居目的地和公共区域品牌。加强旅居区域协调合作和跨区域公共服务互通共享,支持旅居目的地结合市场需求适度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三十五、长沙住房公积金2026年贷款倍数仍为15倍。1月29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明确2026年贷款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此《通知》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指标表明长沙住房公积金资金持续健康平稳运行,可继续有力支持该市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十六、多家房企:目前已不被监管部门要求每月上报“三条红线”指标。1月28日,从多家房企相关人士处独家获悉,目前其所在公司已不被监管部门要求每月上报“三条红线”指标。不过,部分出险房企被要求向总部所在城市专班组定期汇报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
三十七、云南投资结构大转型:房产降温产业投资成新引擎。云南省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十四五"期间云南投资结构显著优化。2025年房地产投资占比从2020年的27.2%降至12.0%,工业投资占比由15.5%提升至31.4%。产业投资占比从26.7%大幅增至52.1%。报告指出,云南投资增长已转向以产业投资拉动为主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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