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上中旬房地产市场政策汇编
一、北京:优化住房消费新供给。7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优化住房消费新供给。优先向轨道交通站点和就业密集地区供应住宅用地,完善“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作用,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带押过户”政策,并开展相关业务。鼓励提供房屋改造设计、定制化整装、智能化家居等产品和服务,推进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和全屋智能物联。鼓励建设智慧社区,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
二、央行:将进一步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7月14日,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阶段,人民银行将进一步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抓好各项已出台的货币政策措施执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总量方面,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和节奏,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持续营造适宜的金融总量环境。结构方面,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点方向,聚焦科技创新、扩大消费、民营小微等方面,强化政策协同联动,用好用足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三、湖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多子女家庭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适当金额或面积的购房补贴。7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扩大改善性住房有效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多子女家庭购买商品房的,给予适当金额或面积的购房补贴。对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上浮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实际房租支出超过提取限额标准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长沙出台十条措施促楼市发展。通知提出了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长沙市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新房总价1%申领购房补贴,单套最高3万元,推动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良性互动,助力改善居民居住品质。针对长沙多子女家庭,如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市)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同时,长沙市稳步推进房票安置,在实施货币化安置的基础上,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城中村及城市危旧房改造中灵活运用房票安置。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且尊重购房业主意愿和综合考虑开发企业需求的前提下,长沙市明确支持商业项目经审批后可进行规划修改,适当降低商住比,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长沙市还提出,将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通过市场化手段盘活闲置房源,转化为保障性住房或人才住房,并探索“租购一体、先租后购”的保障模式等等。
五、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做强国内大循环重点政策举措落实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做强国内大循环重点政策举措落实工作。会议指出,做强国内大循环是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的战略之举。要找准关键着力点,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系统清理制约居民消费的不合理限制,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顺应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多元化供给,扩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等领域投资,把内需潜力充分释放出来,不断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要聚焦突出问题,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可操作性,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汇聚政策落实的合力,加快破解制约国内大循环的堵点卡点。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困难、促进发展,齐心协力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六、住建部: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7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其中提到工作目标为,202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制定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2025年9月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公开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提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服务。
七、时隔十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京举行。2025年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总结新时代以来我国城市发展成就,分析城市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重点任务。会议指出,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八、7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住房租赁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条例》共7章5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强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二是规范出租承租活动。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实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等。三是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房源信息,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转租经营的,按规定设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四是规范经纪机构行为。规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并记录委托人的身份信息、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房源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对收费服务项目明码标价。五是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金监测机制,定期公布租金水平信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信用状况对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九、成都出台房产新政:分批取消住房限售。7月2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分批取消住房限售政策。自2025年7月2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购买我市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自2026年1月1日起,2024年10月14日(含)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转让限制,更好支持居民换房需求。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定向销售项目(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等有特殊限售要求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根据区域发展情况科学开展规划评估,优化完善详细规划。妥善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有序推动存量闲置土地“开工一批、转让一批、收回一批”,鼓励支持充分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调节市场供需关系。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机制,切实提高可贷额度。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