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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首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启动 10台电梯6月底前投用

2月28日,记者从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获悉,2026年全市首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正式启动。本次共涉及10台电梯,全部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明确6月30日前完成改造并投用。 

根据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平顶山市发改委、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通知,鉴于本次改造规模较小,不再单独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参照2025年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连续性和执行效率。  10台电梯落实“一梯一策”。

这10台电梯分别位于湛河区高煜阳光100小区(6台)和叶县龙祥花园小区(4台),任务已分解。因项目时间紧,供应商直接选用2025年已通过资质审核的合格名录,确保能尽快进场施工。  

补贴按楼层分档,每台最高补贴20万元。资金保障方面,国债补贴按电梯层(站)数分档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差异化补贴。其中9层(站)及以下,每台补贴10万元;10层至18层(站),每台补贴15万元;19层(站)及以上,每台补贴20万元。超出补贴部分,由实施主体统筹多方资金补足。 

电梯交付后推行全生命周期维保模式,即15年全生命周期全维保资金,常规维保从物业费列支,第6年至15年配件维修费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未交存维修资金的,由实施主体组织业主足额交存至指定管理部门。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政策性资金按时拨付,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