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今天是:
| 繁体 | 网站已支持IPv6协议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6960
信件名称: 开发商不退首付金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0-04-25
信件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妻子孙晓丹于2020年4月14日在平顶山中房集团建筑有限公司建东新城二期售楼处付定金一万元,随后又于2020年4月18日在该处刷卡付首付金十万元,后因银行流水及个人负债原因银行分期商贷批不下来,在双方沟通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我方要求该公司退回已缴纳的首付金。 但该售楼处置业顾问微信回复说,他们刘姓经理说公司没有办理过退房,买房不是开玩笑的,我们违约在先,缴纳的钱款不退。我们交的每一分钱都是辛勤付出的血汗钱,该开发商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还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房产事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0-04-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中心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落实。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中房•建东新城位于我市卫东区建设路与鸿翔路交叉口西北角,现在建2栋高层,由平顶山中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房公司)开发建设。2020年4月14日,您在中房公司售房中心签订了2号楼东1单元2104号房的《中房•建东新城商品房认购书》,总价款81万元,采用按揭付款的方式,同时约定购房人三日内支付该套住房30%首付款共计25万元。截至目前,只缴纳了1万元定金及10万元购房款。在此期间由于购房人隐瞒了个人真实负债情况,银行按揭手续审查无法通过,该套住房无法完善备案手续,您要求退房退款。按照共同签订的《中房•建东新城商品房认购书》,购房人已违约。现经中房公司相关负责人与您反复沟通协商,已于4月28日达成共识,扣除违约金,15个工作日退还全部房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6032。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